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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學習初級會計職稱,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您夢想成真!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1.平等主體——或裁或審原則
?。?)有效的仲裁協(xié)議——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轄權
?。?)沒有仲裁協(xié)議OR仲裁協(xié)議無效OR當事人放棄仲裁協(xié)議——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
2.不平等主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選擇復議(2)必經復議(3)只能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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