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甲公司仍未繳納,則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的稅款征收措施是(?。?。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樂高 2020/10/29 15:00:36 字體:

[練習題]經濟法基礎 ▍單選題

甲公司應于5月30日前完成上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但其一直未繳納稅款,稅務機關向其發(fā)出責令限期繳納通知書,要求其于6月20日前補繳上年度所得稅稅款及滯納金共計68萬元,至限期滿,甲公司仍未繳納,則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的稅款征收措施是(?。?。

A、核定甲公司應納稅額

B、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C、采取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D、對甲公司處以罰款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

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準備了免費學習資料,包含老師備考指導、備考干貨、備考精華、備考經驗等等,快來學習吧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