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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chǔ)》:訴訟時效期間(02.18)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6/02/18 18:35:56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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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單選題

甲于2012年3月20日將小件包裹寄存乙處保管。3月22日,該包裹被盜。3月27日,甲取包裹時得知包裹被盜。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甲要求乙賠償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 )。

A、2013年3月22日

B、2013年3月27日

C、2014年3月22日

D、2014年3月27日

以上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從論壇里整理的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的初級會計職稱試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拉開了序幕,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已開始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招生。正保會計網(wǎng)校祝所有學員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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