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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國家稅務局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對稅務師事務所施行行政登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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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fā)文單位:廈門市國家稅務局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對稅務師事務所施行行政登記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規(guī)程(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1號發(fā)布,詳見附件,以下簡稱《登記規(guī)程》),方便我市稅務師事務所辦理行政登記,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廈門市國家稅務局、廈門市地方稅務局負責廈門地區(qū)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日常工作由廈門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

  二、稅務師事務所辦理行政登記應具備條件、應提交材料及辦理時限、辦理流程等按《登記規(guī)程》執(zhí)行。

  三、《登記規(guī)程》施行前經(jīng)行政審批設立的稅務師事務所,于2017年10-11月,持《稅務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證書》(正、副本)及辦理行政登記應提供材料,到廈門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具體辦理時間請向廈門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提前預約。

  四、《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表》及《稅務師事務所變更/終止行政登記表》,請通過廈門市國家稅務局、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下載。下載途徑:廈門市國家稅務局網(wǎng)站首頁—辦稅服務—稅務師專區(qū)—表格下載;或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網(wǎng)站首頁—辦稅服務—表報下載—其他。

  五、廈門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地址:廈門市鷺江道318號鷺濱大廈17樓。聯(lián)系電話:5315060,5315768.

  特此通告。

  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規(guī)程(試行)》的公告(2017年第31號)

  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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