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稅函〔2020〕16號
頒布時間:2020年1月31日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各市、縣(區(qū))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二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yōu)化納稅繳費服務 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20〕19號)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zhí)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稅務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指示精神,始終把保障納稅人、繳費人和納稅服務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堅定不移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嚴格按照地方黨委政府對政務服務中心等窗口單位的具體要求,制定本地區(qū)辦稅繳費服務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級稅務機關要通過網(wǎng)站、微信群、QQ群、電話、短信等方式,向納稅人、繳費人推送《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防范新型冠狀病毒的辦稅服務溫馨提示》,有效指引納稅人、繳費人使用電子稅務局等“非接觸式”辦稅方式,減少辦稅服務場所人員聚集。對確需到辦稅服務廳現(xiàn)場辦理的人員,引導其通過網(wǎng)絡、電話預約,減少排隊等候時間,避免人員滯留。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各級稅務機關應及時提醒納稅人,并做好錯峰辦稅工作。
三、落實服務制度。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當?shù)卣P于疫情防控期間政務服務的相關要求和具體安排,調整辦稅場所和窗口的服務時間,保持與當?shù)匦姓罩行囊恢拢⒓皶r告知納稅人、繳費人。要全面落實領導值班、首問責任、限時辦結、一次性告知、預約服務、延時服務、導稅服務、提醒服務等各項服務制度,確保納稅人、繳費人便捷、高效辦理稅費事宜。各縣(市、區(qū))稅務局值班局領導是維護辦稅秩序、應對突發(fā)事件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組織辦稅廳干部加強風險排查和工作調度,保障辦稅平穩(wěn)高效。
四、做好防疫工作。各級稅務機關應在正式上班前為所轄辦稅服務場所配備充足的防護口罩、紅外線體溫儀、消毒液等防護物品,對辦稅場所和辦稅設施設備進行清掃消毒,確保防護物品準備到位、場所設施消毒到位、宣傳資料擺放到位。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稅務人員和納稅人、繳費人的防護檢查,保持場所通風和室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要采取多種方式組織稅務人員,尤其是直接與納稅人接觸的一線服務人員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培訓,熟悉疫情的基本特點、傳播路徑、防控要求,增強自我保護和場所防控技能。有條件的地方應邀請衛(wèi)生、防疫等部門派人現(xiàn)場指導。
五、強化應急管理。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按照《江西省稅務系統(tǒng)辦稅服務廳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試行)》要求,做好人員、設施、物資等儲備。要針對當前實際加強與當?shù)毓?、消防、衛(wèi)生、防疫、街道等部門的聯(lián)系協(xié)調和工作對接,強化應急演練、提升處置能力。出現(xiàn)突發(fā)問題時要分情況、分類別采取應急措施進行處置,及時上報問題,切實防控輿情風險,確保辦稅服務工作平穩(wěn)有序。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