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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廣州市高級經濟師面試答辯的程序如下,申報廣州高經濟師的考生可以看看。
(一)通知申報人
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在受理材料時,告知面試答辯預計時間。在正式面試答辯前的10個工作日,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將面試答辯的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通知申報人。申報人不按要求參加面試答辯的,其申報材料不再提交評委會評審,并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評審。
(二)擬定面試答辯問題
答辯小組成員在全面審閱申報人申報材料的基礎上,根據申報人的專業(yè)技術工作經歷、業(yè)績成果、專業(yè)技術工作分析報告和論文著作等,擬定兩道專業(yè)問題。
(三)面試答辯
面試答辯由面試答辯小組組長主持,由負責審閱材料的小組成員提問。必要時,小組其他成員可再深入提問。面試答辯小組成員根據《廣州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審面試答辯量化賦分參考標準》,使用《廣州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審面試答辯記錄評分表》對面試答辯人員進行實名量化賦分,負責做好面試答辯記錄工作,包括面試答辯題目及回答要點等。
同時,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應按照《廣州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審面試答辯現(xiàn)場情況記錄表》負責做好面試答辯會議的簡要記錄,包括面試答辯的時間、地點、對象、提問專家、小組成員等。
(四)面試答辯成績統(tǒng)計
面試答辯結束后,由工作人員現(xiàn)場統(tǒng)計分數(shù),填寫《廣州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審面試答辯情況匯總表》,匯總統(tǒng)計面試答辯結果。
面試答辯結果不對外公布,但須提交專業(yè)評審組作為討論評議和投票表決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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