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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交易是大家日常生活中早晚都會遇到的事情,所以很有必要了解一下:房產交易中涉及的那些稅費。我們先來看一下增值稅,房產交易中的增值稅納稅義務人是銷售方,而銷售方又可以分為單位和個人,單位可以分為房地產企業(yè)和非房企,按征稅方式又可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
一、先來看個人銷售房產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稅。
(一)北上廣深之外的地區(qū):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二)北上廣深: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三)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稅。
(四)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五)個體工商戶銷售其購買的住房適用與“個人”的有關規(guī)定。
(六)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免征增值稅。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二、企業(yè)或單位在銷售房產時的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二)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動產,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四)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五)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其自建的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六)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購買的住房和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七)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
(八)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
(九)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出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免征增值稅。
房產無論對企業(yè)還是個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財產,由此產生的稅費也需要倍加關注。因為說不定哪天我們就會買房子或者賣房子,雖然說增值稅納稅義務人是賣方,但是這部分稅費很可能會轉嫁給買方哦。
稅務不止對于個人,對于企業(yè)更是一個大事,影響甚多,想要更靈活的處理稅務問題就快關注稅務精英訓練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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