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
甲公司購入一臺大型鍋爐用于車間生產經營,公司廠區(qū)與家屬區(qū)相鄰,鍋爐同時用于部分家屬區(qū)供暖。請問甲公司混合使用的固定資產可否抵扣進項稅額?
【回答】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根據上述規(guī)定,企業(yè)購入的同時符合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因而,公司購入的鍋爐并非專門用于家屬區(qū)供暖,而是同時用于車間生產經營,屬于混用的機器設備,可按上述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
(點擊圖片即可報名)
還想學習更多財稅知識嗎?快來看殷茂剛老師講解的企業(yè)稅收籌劃謀劃100篇實操落地班吧!
殷茂剛老師:"七證會計師",現任某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手持”注冊會計師、法律職業(yè)資格、稅務師、資產評估師、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高級會計師、高級經濟師“七個證書。2014年8月入選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評審專家?guī)鞂<摇?017年12月25日被山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評為2014-2017年度山東省優(yōu)秀注冊會計師。2001年從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稅收籌劃咨詢工作至今,25年財稅咨詢、財務審計、稅收籌劃工作經驗。
學員通過本課程學習,可系統掌握稅收籌劃原理和具體方法,推崇“沒有不可能,只是暫時沒有找到方法”理念,啟迪學員探索思考,通過當下稅收籌劃謀略100篇,舉一反三,引爆未來300稅收籌劃點,有效提升學員稅收籌劃實戰(zhàn)經驗,降低稅負。
更多各行業(yè)的晉升經驗,稅務知識,賬務處理,天天可看免費直播(聽直播,立領代金券,最高可領100元!),驚喜多多!盡在正保會計網校-開放課堂,點擊進入了解更多>>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