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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什么是非正常戶?非正常戶該如何解除?
【回答】
根據(jù)《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申報納稅,在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稅務機關應當派員實地檢查,查無下落并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由檢查人員制作非正常戶認定書,存入納稅人檔案,稅務機關暫停其稅務登記證件、發(fā)票領購簿和發(fā)票的使用。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征管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8號)第三條規(guī)定:已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就其逾期未申報行為接受處罰、繳納罰款,并補辦納稅申報的,稅收征管系統(tǒng)自動解除非正常狀態(tài),無需納稅人專門申請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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