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fā)放給員工禮品,會計分錄怎么做?
問題:公司發(fā)放給員工禮品,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案: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707號)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guān)的其他所得。
第八條 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xiàn)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jīng)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jù)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jīng)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fā)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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