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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無住所居民個人辦理年度個稅匯算,有哪幾種方式?
【答案】
納稅人年度匯算,可選擇以下任一種方式辦理;
(1)自己辦理年度匯算;
(2)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為辦理。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3)委托專業(yè)中介機構(gòu)或其他單位或個人代為申報。受托人需要與納稅人簽訂授權(quán)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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