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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加計抵減10%的企業(yè),可抵減的加計抵減額能否結轉下期抵減?

來源: 12366納稅服務平臺 編輯:張美好 2019/08/30 17:40:04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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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可享受加計抵減10%的企業(yè),若當月應納稅額為零,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能否結轉下期抵減?

答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guī)定,納稅人應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計算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以下稱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后,區(qū)分以下情形加計抵減:

1.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

2.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

3.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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