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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業(yè)的哪些風險資產(chǎn)不得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在稅前扣除?

來源: 四川稅務 編輯:張美好 2019/10/18 17:25:08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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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金融企業(yè)的哪些風險資產(chǎn)不得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在稅前扣除?

答案: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yè)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6號)規(guī)定:“三、金融企業(yè)的委托貸款、代理貸款、國債投資、應收股利、上交央行準備金以及金融企業(yè)剝離的債權和股權、應收財政貼息、央行款項等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chǎn),以及除本公告第一條列舉資產(chǎn)之外的其他風險資產(chǎn),不得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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