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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年終獎如果有30萬,能全額抵扣當年的所得稅費用嗎?
答案:實際發(fā)放的年終獎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據(jù)實扣除。
拓展知識:個人取得年終獎金應單獨按照一個月的工資所得計算繳納個稅,具體有三種計稅方法:
方法一: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高于(或等于)費用扣除額(5000元)的,將年終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shù)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然后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方法二: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低于費用扣除額(5000元)的,將工資與年終獎金相加后,減去5000元,得出的數(shù)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然后用這一數(shù)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方法三:年終獎金與雙薪同一個月內(nèi)發(fā)放時,將所發(fā)的雙薪與年終獎金合并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后用這一數(shù)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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