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留置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1/07/22 09:03:03  字體:

  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充分備考,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祝大家學習愉快!

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預習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節(jié) 合同的擔保

  五、留置

 ?。ㄒ唬┝糁门c留置權

  留置是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是一種合同的擔保方式。

  留置權是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yōu)先受償。其中債權人為留置權人,占有的動產為留置財產。

  留置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xiàn)留置權的費用。

 ?。ǘ┝糁脵嗟膶崿F(xiàn)

  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兩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xié)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留置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相關資訊

免費試聽

  • 郭建華《中級會計實務》

    郭建華主講:《中級會計實務》免費聽

  • 高志謙《中級會計實務》

    高志謙主講:《中級會計實務》免費聽

  • 達江《財務管理》

    達江主講:《財務管理》免費聽

  • 侯永斌《經濟法》

    侯永斌主講:《經濟法》免費聽

  • 張倩《經濟法》

    張倩主講:《經濟法》免費聽

  • 李斌《財務管理》

    李斌主講:《財務管理》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考情分析

    考情分析

  • 學習計劃

    學習計劃

  • 考點總結

    考點總結

  • 報考指南

    報考指南

  • 分錄/公式/法條

    分錄/公式/法條

  • 歷年試題

    歷年試題

加入備考小分隊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