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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十四章 國際稅收協定
知識點五、國際稅收協定
一、國際稅收協定的產生和發(fā)展:世界上最早的國際稅收協定是1843年比利時和法國政府簽訂的。
二、兩個國際稅收協定范本:在國際上影響最大的《經合組織范本》和《聯合國范本》確實起到了國際稅收協定的樣板作用,絕大多數國家對外談簽避免雙重征稅稅收協定都是以這兩個范本為依據,其中發(fā)展中國家多以《聯合國范本》為依據。
三、國際稅收協定的目標和主要內容
1、國際稅收協定的目標:首先是要妥善處理國家之間的雙重征稅問題,這也是國際稅收協定的基本任務;其次是要實行平等負擔的原則,取消稅收差別待遇;第三是要互相交換稅收情報,防止或減少國際避稅和國際偷逃稅。
2、國際稅收協定的主要內容:
四、我國參與或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我國對外稅收協定所遵循的原則:堅持所得地域稅收管轄權的征稅原則、堅持平等互利原則、稅收饒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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