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2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抵押人的權利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2/02/13 09:08:40  字體:

選課中心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省時省力又省錢

會計人證件照

報名提醒

入口開通及時知

報名提醒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科目
第八章 物權法律制度

  知識點三十二、抵押人的權利

  (1)抵押物的占有權。抵押設定以后,除法律和合同另有約定以外,抵押人有權繼續(xù)占有抵押物,并有權取得抵押物的孳息。但是,抵押財產(chǎn)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除外。根據(jù)《物權法》的規(guī)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chǎn)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chǎn)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抵押物的收益權。抵押權設定以后,由于抵押物仍然歸抵押人占有,因此抵押人有權將抵押物出租。

 ?。?)抵押物的處分權。抵押期間,抵押人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chǎn)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設定多項抵押的權利。抵押人可以就同一抵押物設定多個抵押權。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