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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相關法律》預習:混同原因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論壇 編輯: 2011/11/22 09:37:02 字體:

  根據(jù)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混同原因的有( )。

  A.債權人下落不明

  B.雙方互存?zhèn)鶛嗪蛡鶆?

  C.所有權與他物權歸屬一人

  D.債權與債務歸屬一人

  E.主債務與保證債務歸屬一人

  >>>點擊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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