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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公路運輸》預習講義(15)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3/02/18 11:00:03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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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道路旅客運輸合同

  一、道路旅客運輸合同概念及特征

  1.道路旅客運輸合同的概念

  道路旅客運輸合同是指道路客運經(jīng)營者與旅客達成的旅客支付規(guī)定的運輸費用,客運經(jīng)營者按車票規(guī)定內(nèi)容將旅客運送到指定地點的協(xié)議。

  √班車客運合同:旅客和班車客運經(jīng)營者訂立的運送合同。

  √旅游客運合同:旅游客運經(jīng)營者與旅游游客之間訂立的運輸合同。

  √包車客運合同:指運送人與用戶就將客車包給用戶(旅客),在用戶的指示下進行運輸?shù)暮贤?

  √出租客運合同:出租車客運經(jīng)營者與旅客訂立的運輸合同。

  2.道路旅客運輸合同的特征

  (1)道路客運承運人既可以是汽車所有人,也可以是司機個人。

  (2)道路客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但通常是以標準合同出現(xiàn)的。

  (3)車票是道路旅客運輸合同的主要表現(xiàn)形式。

  (4)道路旅客運輸合同成立的時間以客運經(jīng)營者售出車票為準。

  (5)道路旅客運輸合同對旅客沒有特定要求,任何人只要持票就可以乘車。

  (6)旅客是自然人。

  (7)班車客運、旅游客運合同等是實踐性合同,包車客運合同是諾成性合同。

  3.道路旅客運輸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1)承運人的基本條件:道路客運經(jīng)營者的資格條件、營運客車的條件、駕乘人員的條件。

  ① 道路客運經(jīng)營者:

  ◆道路客運經(jīng)營者必須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取得合法經(jīng)營許可方可參加運營。

  ◆可以是國有運輸企業(yè),也可以是民營運輸企業(yè),還可以是個體經(jīng)營業(yè)戶。

 ?、?營運客車:

  ◆營運客車必須經(jīng)過車輛管理部門驗車合格,保持良好的技術(shù)狀況,滿足營運要求。

  ③ 客車駕駛?cè)藛T:

  ◆必須持有相應的準駕證,并具備一定業(yè)務知識。

  (2)客運車票的相關(guān)規(guī)定

  ◆車票應寫明到發(fā)站點名稱、發(fā)車時間、班次、發(fā)售日期和票價等內(nèi)容。

  ◆售票方式可采用車站售票、站外設點售票、隨車售票、上門售票、電話訂票等。

  ◆道路客運車票分為:全價票、兒童票、傷殘軍人票等。

  ◆票面指定的乘車日期、車次,一次完畢行程為有效期限。

  ◆對于退票、誤乘和漏乘、遺失車票、無票乘車等情形,應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處理。

  (3)旅客行李、包裹的運輸

  ◆旅客托運行包,應有站方開具汽車旅客運輸行包票,一般不超過40千克。

  ◆旅客隨身攜帶的物品,每張全票免費10千克,每張兒童票免費5千克,體積不能超過0.02立方米,長度不能超過1.8米,超規(guī)定時,其超過部分按行包收費,占座位時按實際占座位數(shù)購票。

  4.旅游客運合同的特殊規(guī)定

  (1)旅游客運的發(fā)車站點除符合一般站點的規(guī)定外,還應設置旅游區(qū)線路圖、景區(qū)簡介、公布旅游車型、導游服務項目等。

  (2)旅游車上應備有飲水、常用藥等服務性物品。

  (3)提供旅游綜合服務的旅游客運使用旅游客票。

  (4)提供旅游綜合服務的旅游客運,退票須在開車前辦理,退還原票款中運費部分;無旅游綜合服務的旅游客運,退票按班車退票辦理,旅客中途終止旅游的,不予退票。

  5.包車客運合同的特殊規(guī)定

  ◆用戶要求變更使用包車時間、地點或取消包車,須在使用前辦理變更手續(xù)。

  ◆運輸經(jīng)營者要求變更也須與用戶協(xié)商同意后方可變更。

  ◆包車必須使用包車票,不得使用其他票種。

  6.出租車客運合同的特殊規(guī)定

  (1)出租車要安裝經(jīng)有關(guān)部門檢驗、合乎標準的計價器。

  (2)出租車客運的計費方式分為計程和計時兩種。

  (3)空駛出租車受乘客招攔停車后,一般不得拒載。

  二、道路旅客運輸合同要約

  1.要約的概念及成立條件

  (1)要約的概念

  要約是合同訂立必須經(jīng)過的兩個階段之一,依照我國《合同法》,要約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以訂立合同為目的而向?qū)Ψ阶龀龅拿鞔_的意見表示。

  (2)要約的成立條件

 ?、?要約的目的必須是訂立合同。

  ② 要約的內(nèi)容應當具體確定。

  (3)“要約”與“要約邀請”

  ■要約邀請: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如招商廣告、發(fā)宣傳價目表等都是要約邀請。要約邀請只表達了一種愿望,但是沒有提出合同的內(nèi)容。

  ■在道路運輸合同中,其要約與要約邀請的特別之處,在于要約人往往只能就運輸?shù)钠瘘c和終點等有限條款為意思表示。

  2.要約的效力:要約的效力就是要約對要約人、受要約人的約束力。

  √要約人:托運人、旅客

  √受要約人:承運人

  (1)要約生效的時間

  要約在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或受要約人了解了要約內(nèi)容時生效。

  (2)要約對要約人的效力

  √一旦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既受其要約的約束,與受要約人訂立合同。

  √在受要約人承諾之前,要約人原則上可以撤銷其要約。

  (3)要約對受要約人的效力

  √對受要約人,在要約生效后即取得了承諾的資格,但不負擔承諾的義務。

  3.道路客運合同中要約的表現(xiàn)形式

  (1)先購票、后乘車情況,旅客買票即為要約,旅客為要約人。

  (2)先上車,后買票,視情況而定。

  對于城市公交運輸:

  √認為旅客乘車行為即為要約。

  對于長途客運:

  √在客車運行途中,旅客招攔車輛行為即為要約。

  √在車輛停駛狀況下,經(jīng)承運人許可,旅客登乘車輛,則首先做出明確意思表示的人的行為即為要約。

  √未經(jīng)承運人許可,旅客登乘車輛后,旅客或承運人提出購票或要約的意思表示即為要約。

  (3)出租車客運,旅客招攔出租車即為要約。

  (4)采用取票制的預訂客票情況,旅客取票并付款行為即為要約,預訂行為不是。

  (5)采用送票制的預訂客票情況,承運人送票即為要約,預訂行為是預約合同。

  (6)包車運輸情況下,旅客填寫“汽車旅客運輸包車預約書”即為要約。

  三、道路旅客運輸合同履行

  1.承運人的主要義務

  (1)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班次將旅客運送至旅行目的地

  (2)保證運輸安全

  (3)車輛必須處于適運狀態(tài)

  (4)為旅客旅行提供良好的服務

  (5)及時披露信息的義務

  (6)途中遇到非常情況或發(fā)生事故,應盡力搶救

  (7)關(guān)于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運輸義務

  2.旅客的主要義務

  (1)支付規(guī)定的運費票價

  (2)遵守承運人的規(guī)章制度,保障運輸安全

  (3)不攜帶危險品及其他限帶禁運物品

  四、道路旅客運輸合同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修改或補充)

  合同的變更是指在合同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訂立合同所依據(jù)的主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承托雙方依據(jù)法定條件和程序?qū)υ贤械哪承l款進行修改或補充的法律行為。

  2.合同的解除(終止)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沒有履行之前,因訂立合同所依據(jù)的主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承托雙方依據(jù)法定條件和程序終止旅客運輸關(guān)系的法律行為。

  3.旅客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班車開車兩小時前,旅客可辦理簽證改乘,改乘以一次為限;

  ◆當次班車開車時間兩小時前可辦理退票解除合同,開車一小時后,不辦理退票;

  ◆由旅客原因?qū)е潞贤兏蚪獬?,旅客承擔責任和費用。

  4.客運承運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班車在始發(fā)站停開、晚點或變更車輛類別時須及時公告。

  ◆由于承運方變更合同引起旅客退票,須全額退款,要求改乘,由車站負責簽證。

  ◆變更車輛類別,應退還或補收票價。

  ◆班車運行途中變更路線或繞道,票價差額不退不補。

  ◆包車運輸?shù)目瓦\承運人要求變更合同的,須事先與用戶協(xié)商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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