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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zhí)行措施
1.中級經濟師輔導稅收保全措施(掌握)
(1)稅收保全措施的內容
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guī)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稅款;在限期內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應納稅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責令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在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的情況下,稅務機關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可以對該納稅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贂嫱ㄖ{稅人開戶銀行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納稅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保全措施
執(zhí)行稅收保全措施的物品范圍:個人及其所撫養(yǎng)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稅收保全措施范圍之內;個人及其所撫養(yǎng)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機動車輛、金銀飾品、古玩字畫、豪華住宅或者一處以外的住房;稅務機關對單價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zhí)行措施。
「例1.單選題」稅務機關在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時,不在保全措施的范圍之內的物品是( )
A.高檔消費品
B.金銀首飾
C.個人及其所撫養(yǎng)家屬維持生活必須的住房和用品
D.單價在5000元以上的生活用品
[答案]C
(2)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的前提和條件
第一,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
第二,必須是在規(guī)定的納稅期之前和責令限期繳納稅款的期限內
2.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稅收強制執(zhí)行的內容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
?、贂嫱ㄖ溟_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诳垩骸⒉榉?、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稅收強制執(zhí)行的適用范圍
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經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滯納金、罰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賣、變賣等費用后,剩余部分應當在3日內退還被執(zhí)行人。
「例1.單選題」(2006年)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的時間是( )。
A.納稅期滿前
B.納稅期滿后
C.申報期滿前
D.申報期滿后
[答案]A
「例2.多選題」(2004年)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下列選項中屬于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的稅收保全措施有( )。
A.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B.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從其銀行存款中扣繳稅款。
C.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D.扣押查封、拍賣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
E.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所有存款。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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