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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中級經濟師考試之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
1.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
(1)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fā)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自行開發(fā)的無形資產,按開發(fā)過程中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fā)生的實際支出作為計稅基礎。
(3)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2.不得攤銷的無形資產
?。?)自行開發(fā)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2)自創(chuàng)商譽
?。?)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3.無形資產的攤銷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少于10年
?。?)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yè)整體轉讓或清算時,準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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