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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審計師《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復習:財務報告編制的基本要求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10/08 10:42:57 字體:

第三部分
第九章 財務報告

  知識點二、財務報告編制的基本要求

  1.不應以附注披露代替確認和計量。

  2.持續(xù)經營的編制基礎不再合理,應采用其他基礎,并在附注中披露。

  3.報表項目的列報應當在各個會計期間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

  可以變更的情形:(1)準則要求;(2)變更后能夠更可靠、更相關。

  4.報表的列報項目體現(xiàn)重要性(性質和金額)原則。

  5.報表中的資產項目和負債項目的金額、收入項目和費用項目的金額應分別列示,不得相互抵銷。(資產減值和營業(yè)外不屬于這種情形)

  6.當期報表的列報,至少應當提供所有列報項目上一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shù)據,以及與理解當期報表相關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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