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陜西富豪缺位慈善捐贈的系列報道在讀者中引起了關注和討論,“捐助慈善事業(yè)的個人和企業(yè)可享受哪些稅收減免優(yōu)惠政策”成為一大焦點,記者昨日就此采訪了陜西省地稅局所得稅處處長董智明。
據他介紹,個人和企業(yè)向農村義務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紅十字總會、慈善總會、2008年北京奧運會、抗擊非典、老年服務機構、高?蒲袡C構的新技術開發(fā)等捐贈可獲全額抵免所得稅。
同時,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個人向慈善事業(yè)的捐贈不得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的30%。例如,某人因所寫小說獲得稿酬10萬元,扣除相關成本費用20%,剩余8萬即其應納稅所得額,根據規(guī)定,此人只能向慈善機構捐贈2.4萬元,稅務機關可根據捐贈者提供的慈善機構收據予以減免所得稅。具體減免辦法為:以8萬元減去所贈款項2.4萬元后的5.6萬元為最終所得額,再按照20%的稅率征收。若捐贈數目多于30%,稅務部門不予認可。
根據《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企業(yè)捐贈慈善事業(yè)的數額不得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的3%。例如,某公司年總收入1000萬元,減去800萬元生產成本和50萬元營業(yè)稅、消費稅等,所剩利潤150萬元為該公司應納稅所得額。按3%的限額計算,這一公司只能向慈善機構捐贈4.5萬元,超過這一數額,稅務機關不予認可。據介紹,我省稅務機關認可的慈善和公益組織為慈善總會、紅十字總會、陜西省慈善協(xié)會、陜西省紅十字會、宋慶齡兒童基金會、老區(qū)基金會、減災委員會等。
據了解,我國正著手對現行稅法進行修改,其中一個重要趨勢即鼓勵捐贈慈善和社會公益事業(yè)。
陜西省個人和企業(yè)向慈善總會捐贈等可全額抵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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