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山東省煤炭稅額標準提高

2005-7-22 16:22  【 】【打印】【我要糾錯
  山東省財政廳近日透露,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fā)通知,批準我省將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統一提高至每噸3.6元。據測算,稅額標準提高后,全省每年將新增地方財政收入3.9億元。

  記者了解到,2001年以來,隨著煤炭價格上漲,我省煤炭產量和效益進入歷史最好時期。

  2004年,山東省煤炭產量和銷售收入分別為1.5億噸和564億元,平均噸煤利潤52元,個別企業(yè)甚至超過300元。

  山東省財政廳有關部門解釋說,隨著煤炭開采規(guī)模的擴大,目前土地塌陷、生態(tài)破壞及掠奪性開采等問題日益嚴重。提高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有利于充分發(fā)揮煤炭資源稅的調節(jié)作用,保護煤炭資源合理有序開采,有效治理采煤地塌陷,保護礦區(qū)生態(tài)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