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國稅局最近采取多項措施,積極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體工商戶銷售農產品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以確保該項政策盡快落到實處,切實使納稅人受惠。
在認真研究有關政策、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市國稅局制訂了具體執(zhí)行辦法,并相應調整了征管程序,推出方便快捷的納稅服務。同時利用媒體和宣傳單張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使納稅人對該項優(yōu)惠政策有充分的認識。
目前,佛山各級國稅機關正抓緊為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辦理認定手續(xù),并積極推出多元化的納稅申報方式。從4月1日(征收期)起,已辦理認定的農產品個體工商戶便可通過電話、手機短信等方便快捷的方式進行納稅申報。此外,下崗失業(yè)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并以銷售農產品為主的,可在下崗失業(yè)人員免征優(yōu)惠與農產品起征點政策中選擇最優(yōu)惠的執(zhí)行。
據悉,該項優(yōu)惠政策共使佛山市約2160多戶個體工商戶受惠,減免增值稅稅款約381萬元。
佛山落實涉農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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