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共資源的開發(fā)權、使用權、冠名權、廣告權、壟斷經營權等,將由行政審批改為有償使用,通過市場對資源進行配置,其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必須通過市場公開進行,轉讓收益上繳財政,這是廣州市日前加強和規(guī)范非稅收入管理意見的有關內容。
今后,廣州市將把收支脫鉤政策擴大到所有征收非稅收入的部門和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增強政府的統(tǒng)籌調控能力,并建立經常性的非稅收入監(jiān)督檢查機制。
廣州加強非稅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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