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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地稅系統(tǒng)向社會公開8項服務承諾

2003-9-29 8:42 新華網 【 】【打印】【我要糾錯
  日前,廣西區(qū)地方稅務局就簡化辦稅程序、增加服務內容、優(yōu)化服務方式,向社會公開八項服務承諾。 

  這八項服務承諾的內容為:一、納稅人可在申請稅務登記證的同時, 申請辦理發(fā)票領購手續(xù);二、地稅機關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布稅收優(yōu)惠政策和其他稅收政策,增加稅收政策的透明度;三、對重大投資項目實行全方位稅收服務,支持各地招商引資;四、下放減免稅審批權限,提高減免稅審批效率;五、增加電子申報、郵寄申報、代理申報、簡易申報等多種申報方式,供納稅人選擇使用;六、改進稅務檢查,對納稅信用好的納稅人實行少檢查和定期免檢制度;七、實行首問責任制和一站式服務,為納稅人辦稅提供更多便利;八、實行滿時服務和限時服務。 

  這些服務承諾,對于納稅人符合稅法規(guī)定條件、資料齊全的涉稅申請,凡稅收法律、法規(guī)有期限規(guī)定的,必須在法定期限內盡快辦結,沒有期限規(guī)定的,在下列時限內辦結,情況特殊的,經上一級稅務機關批準,可適當延長:稅務登記。歇業(yè)、復業(yè)登記,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納稅人提交手續(xù)齊全、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即時核發(fā)證明。 

  發(fā)票管理,納稅人首次申請領購發(fā)票,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換領發(fā)票時如購領種類和數量不變的,即時受理辦結;需上報審批的,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上報;申請代開發(fā)票的,即時受理辦結。 

  納稅申報,納稅人上門申報納稅的,自受理后15分鐘內辦結;逾期申報納稅的,在受理當天辦結;申請延期申報納稅的,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 

  減稅免稅(含財產損失、彌補虧損申請),納稅人申請減稅免稅的,有批準權的地方稅務局自受理之日起一個月內審批;情況特殊的,最遲不得超過45個工作日。對于不屬批準權限內的申請,在受理之日起一個月內審核上報;對于資料不齊全的申請,受理機關在5個工作日內退回報送者并告知應補充的資料。 

  稅款緩繳,各級主管地稅機關自收到納稅人申請或上報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審查上報,自治區(qū)局自受理后15個工作日內審批;數額較大,情況復雜的,最遲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主管稅務機關收到批準決定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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