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4日發(fā)布年度第73號公告,決定自5日起將原產于日本王子制紙株式會社的進口銅版紙的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10.4%。
公告稱,2007年9月5日,商務部收到日本王子制紙株式會社提交的復審申請。經審查,商務部認為申請書提出了傾銷幅度降低的初步證據(jù)。
2007年11月5日商務部發(fā)布立案公告,決定對日本王子制紙株式會社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復審。根據(jù)調查結果,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修改反傾銷稅的建議。
據(jù)悉,商務部于2003年8月6日發(fā)布2003年第3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韓國和日本的進口銅版紙征收反傾銷稅。其中,日本王子制紙株式會社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為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