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北湖區(qū)權力運行風險等級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對權力運行風險的預警防范,根據省、市、區(qū)開展規(guī)范權力運行制度建設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權力運行風險評估預警,就是??問題的潛在危險及其危害程度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風險等級,提出預防對策,實施分類管理,有效控制和化解權力運行風險,預防腐敗問題的發(fā)生。
第三條 權力運行風險主要分為部門權力運行風險、科室權力運行風險及崗位權力運行風險三個類別,每個類別的權力運行風險分為三個等級,一級表示權力運行風險較大,二級次之,三級較小。
第四條 權力運行風險等級的劃分
(一)部門權力運行風險。一級權力運行風險部門,是指掌握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項目審批及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物資采購供應等重要權力的部門或單位;二級權力運行風險部門,是指掌握部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項目審批及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物資采購供應等重要權力的部門或單位;三級權力運行風險部門,是指沒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項目審批權,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財、物管理權的部門或單位。
(二)科室、崗位權力運行風險。一級權力運行風險科室、崗位,是指直接行使執(zhí)紀執(zhí)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項目審批及人事財務管理、物資采購供應等重要權力的科室、崗位;二級權力運行風險科室、崗位,是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項目審批及人事財務管理、物資采購供應等重要權力的科室、崗位;三級權力運行風險科室、崗位,是指基本沒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項目審批權,基本不掌握人、財、物管理權的科室、崗位。
第五條 部門和崗位權力運行風險等級的評定
。ㄒ唬┎块T權力運行風險等級的評定。(1)單位自查自報:根據本單位職權目錄,研究確定本單位權力運行風險等級報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2)組織審定:區(qū)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單位自報,參考信訪舉報、案件查處、專項檢查等有關情況,提出核定意見,由區(qū)效能辦審核確定。
。ǘ┛剖覚嗔\行風險等級的評定。各科室根據職責權力自報,經單位分管紀檢監(jiān)察工作領導審核后,由單位黨委(黨組)會議研究確定,報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備案。
(三)崗位權力運行風險等級的評定。各崗位工作人員根據崗位職責進行自報,召開科室務會分析研究,報單位分管紀檢監(jiān)察工作領導審核后,由單位黨委(黨組)會議研究確定。評定的權力運行風險等級,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jiān)督。部門和崗位權力運行風險等級原則上三年一評定。職責職權發(fā)生變化的,按程序重新評定風險等級。
第六條 部門和單位權力運行風險的監(jiān)督管理
(一)建立權力運行風險自查報告制度。要制定具體可行的預警方案。一級風險單位、科室和崗位每半年,二、三級風險單位、科室和崗位每一年,對預警方案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報告。一級風險單位自查報告報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備案。
。ǘ┙嗔\行風險定期檢查制度。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對全區(qū)權力運行風險預警防范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對問題多發(fā)、權力運行風險增大的單位,及時預警,限期整改。
。ㄈ┩晟審計工作制度。每年對一級權力運行風險單位進行一次經濟責任審計,選擇對二、三級權力運行風險單位審計,發(fā)現問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第七條 不認真執(zhí)行本暫行辦法,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 對權力運行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由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第九條 本暫行辦法由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負責解釋。
本暫行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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