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人事局、審計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各高等院校、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的安排,結合本市具體情況,現將2001年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市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人民團體單位中凡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條件附后)的審計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1年年底。
二、考試工作涉及面廣、影響大,各級人事部門和考試有關組織部門一定要嚴肅考試工作紀律,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不管哪一級,在考試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弄虛作假都要從嚴查處。凡在考試時請他人替考的人員,在考試后的兩年之內不得參加同一類考試。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將此處理結果通知其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級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 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與審計專業(yè)相關的綜合知識
下午2:00—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中級資格 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與審計專業(yè)相關的綜合知識
下午2:00—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四、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填涂報名信息卡,并在申報表、報名信息卡上指定位置分別粘貼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一底版像片一張,經本人所在單位(檔案存放在人才服務中心的,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和人才服務中心)人事部門初審,初審合格后,加蓋人事部門公章。然后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考試申報表、報名信息卡到指定報名點報名。報名人員在報名點規(guī)定的時間內領取準考證,憑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01年4月23日~4月27日
報名地點:東城區(qū)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建工集團培訓中心院內)
六、為配合本次考試,國家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重新修訂了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指導用書,在報名時統(tǒng)一征訂。考前培訓輔導工作委托北京市審計干部學校負責。愿意參加考前輔導者可在考試報名的同時報名參加考前輔導班。
北京市人事局
200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