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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05年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2005-4-8 0:0  【 】【打印】【我要糾錯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人事(干部)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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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報名時間為2005年4月18日至4月27日(省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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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長省、中直單位報名工作由省職考辦負責,統(tǒng)一到省人事廳辦公大樓(建設廣場原省戲校對過)南側50米富錦路郵政支局(建設街2677號)大廳報名;各市州報名工作由當?shù)芈毧疾块T負責,報名地點自行確定。駐其他市州省、中直單位按屬地原則到當?shù)芈毧疾块T確定的地點報名。

  (三)報名辦法

  報名工作由報考人員所在部門或單位統(tǒng)一組織。報考人員須由本人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并加蓋公章后,統(tǒng)一到人事職考部門報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由本單位統(tǒng)一組織報名。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審核并加蓋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提交畢業(yè)證書和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

  3.所在單位出據(jù)的從事業(yè)務工作的年限和報考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黑白免冠照片3張;

  5.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由報考人員或報名單位填涂《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報考人員和所在部門、單位要反復核對涂卡信息,確保正確無誤。如涂卡信息不準確,其后果自負。實行滾動考試部分科目成績合格者,再續(xù)考時要填寫原檔案號,否則成績無效。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審計 10月16日    初、中級: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下午:2:00— 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   上午: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2:00— 5:00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初、中級為客觀題,高級為主觀題?忌蓴y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程功能、無儲存功能)、黑色簽字筆。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三、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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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飘厴I(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ㄋ模﹨⒓痈呒審計師資格(考試與評審相結合)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四、免試部分科目及相關政策

  報考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的科目。

  五、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按國家收費標準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吉價收函[2001]5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分別如下:

  報考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每人交報名費13元,考務費96元;高級每人交報名費13元,考務費172元。此外考試各市州留用報名費每人13元。

  六、考試用書征訂工作

  各類考試教材征訂工作,分別由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負責,聯(lián)系方式如下: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省審計廳人事處聯(lián)系,電話:0431-8905608;

  七、考試成績發(fā)布及頒發(fā)合格(資格)證書

  考試結束2個月后,登陸省職考辦網站查詢考試成績。

  考試合格者,按網站通知時限持《準考證》、身份證領取資格證書。在省職考辦報名的,到長春市富錦路郵局(省直報名點)領取;在各市州報名的,按當?shù)厝耸侣毧疾块T指定的時間地點領取。

  參加以上考試人員,按規(guī)定的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者,由人事職考部門頒發(fā)人事部統(tǒng)一印制、人事部與相關部委共同用印的資格證書,全國范圍有效。取得各類職(執(zhí))業(yè)證書者,由本人申請并在當?shù)貥I(yè)務主管部門注冊。

  八、相關事項及工作要求

  1.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要同當?shù)叵嚓P業(yè)務主管部門及時溝通,積極配合,密切協(xié)作,為他們主動提供相應工作的便利條件。要根據(jù)當?shù)厍闆r,加大各類考試報名工作的宣傳力度,使廣大考試人員盡快了解考試消息及相關政策,滿腔熱情地為廣大參加考試人員服務。要搞好報名資格審查,根據(jù)《吉林省人事廳為振興吉林老工業(yè)基地轉變職能、優(yōu)化服務的若干政策和措施》(吉人字[2004]130號),凡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無論是機關、事業(yè)或任何經濟性質單位的工作人員,均應允許報名參加考試。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3號),嚴格把握報名條件,對免試部分科目人員資格審查實行復審制。各報名點要認真指導考生正確填涂報名表和報名信息卡,并指定專人負責,高質量地完成考生報名信息的采集、校對和復核工作,發(fā)現(xiàn)錯誤及時糾正,確保考生報考信息正確。要盡量采取現(xiàn)場攝像或照片掃描的辦法采集考試人員照片,提高規(guī)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2.各市州完成集中報名工作后,及時做好數(shù)據(jù)校對和報名信息(報名表)上報工作。其中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卡和報名表于5月25日前上報省職考辦。各市州經濟教材預訂單請于5月10日前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