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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06年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2006-4-3 13:12  【 】【打印】【我要糾錯

  宜人函[2006]5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鄂人職管[2006]10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06年度全國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審計專業(yè)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實行全國統(tǒng)一考試制度,高級審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價相結合的評價辦法。

 。ㄒ唬﹨⒓訉徲媽I(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ǘ﹨⒓映跫壻Y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ㄈ﹨⒓又屑壻Y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可合并計算專業(yè)工作年限。

 。ㄋ模﹫竺麉⒓痈呒墝徲嫀熧Y格考試,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5、對雖不具備上述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任職資格或從事審計工作年限,但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可破格申報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

 、僭趪夜_發(fā)行的刊物上發(fā)表2篇,或在省級刊物上發(fā)表3篇以上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的論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審計理論專著、譯著(主要執(zhí)筆人),或編著審計理論技術管理書籍2部以上,其中本人應承擔撰寫任務5萬字以上;

 、谥鞒只虺袚拇笾行蛯徲嬳椖浚ㄖ鲗徣耍幸豁棲@得。◤d)以上優(yōu)秀審計項目獎,有三項獲市級優(yōu)秀審計項目獎;

 、墼趯徲嫻ぷ鞣矫鏄I(yè)績突出,作出了突出貢獻,獲得市(廳)級政府和省級主管部門的表彰獎勵。

  6、上述條件中“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工程師等;從事審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2006年12月31日。

  二、考務安排

 。ㄒ唬﹫竺麜r間:2006年4月17日——21日

  (二)考試時間:2006年10月15日

  初、中級資格考試:

  上午:09:00~11:30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

  上午: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三、考點設置

  各縣(市)不設考場。初、中級資格考試在市直設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在省直考點考試。

  四、報名辦法

 。ㄒ唬﹫罂汲酢⒅屑壻Y格考試的人員,按要求填寫《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1,可復印,A4幅面,貼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學歷證書、身份證、資格證書原件,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xù),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

  (二)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按要求填寫《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2,可復印,A4幅面,貼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學歷證書、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資格證書原件以及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工作年限證明(破格人員須攜相關證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xù),并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guī)定,審計專業(yè)中初級考試每人每科60元,高級考試每人每科120元。攝像、掃描、彩色打印費10元/人。

  五、注意事項

  1、考生應考時,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缺一不可,可攜帶鋼筆、園珠筆、2B鉛筆、橡皮。

  2、準考證的發(fā)放時間為考前半個月,請考生于9月28日以后憑身份證或發(fā)票在市人事考試中心203室領取準考證。

  3、請各位考生保留準考證,考試成績可在考后三個月左右通過16886688或網址:http://hbycrs.gov.cn查詢。

  六、考試用書

  有關考試用書,請與宜昌市審計局聯系。

  聯系電話:0717-6771000

  聯 系 人:李林成

附件:

1、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2、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

3、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及參考用書征訂單

  宜昌市人事考試中心
200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