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辨別“偽籌劃”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稅收籌劃作為經濟主體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一種經濟活動在我國方興未艾,近期實施的《注冊稅務師管理辦法》也對稅收籌劃予以了肯定。與之相對應,各財經類報紙雜志紛紛設立了稅收籌劃專欄,稅收籌劃類的文章很是“吃香”。
然而,對媒體稅收籌劃類的文章進行分析,筆者發(fā)現良莠不齊。許多文章背離稅收籌劃根本目的和基本原則,是對讀者產生誤導、引發(fā)不良后果的“偽籌劃”。相對于真正的籌劃而言,“偽籌劃”要么根本沒有實用性,要么變相引導納稅人偷逃稅,都不是國家提倡的稅收籌劃。
企業(yè)搞稅收籌劃的目的是為了節(jié)稅,而通過稅收籌劃節(jié)稅必須遵循一個基本前提——合法。從稅收籌劃的途徑和形式來講,稅收籌劃的本質決定了稅收籌劃的類型只能有兩種:優(yōu)惠型稅收籌劃和節(jié)約型稅收籌劃。優(yōu)惠型稅收籌劃是企業(yè)對國家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選擇與運用;節(jié)約型稅收籌劃不是靠國家稅收優(yōu)惠政策來實現,而是通過對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分析研究,調整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方式和方法,取消沒有經濟效益的生產經營行為和環(huán)節(jié),避免和減少企業(yè)稅金支出的浪費,求得企業(yè)經濟利益最大化。背離了這兩種類型的籌劃只能稱為“偽籌劃”。
如某報曾刊文介紹一種個人所得稅的籌劃,要求員工在領工資時盡量多報銷差旅費、住宿費等票據,以票據下賬。這樣既可以讓工資作為費用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又使員工避開了個人所得稅,是“一箭雙雕”的稅收籌劃。同時,該文分析說,稅務機關的查賬是輕實質而重形式,只要票據形式上具備了合法性就可以了。因為稅務機關如果懷疑實質性,則需一筆筆核查業(yè)務是否屬實,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實際操作中根本不可能,在行政案件由行政機關舉證的前提下,稅務機關只能認可??戳诉@樣的文章,筆者只能感嘆,又是一篇“偽籌劃”,實質上是某些人自認為手法高明的一種偷稅手法而已。
盲目照搬,而不考慮實際情況的,或者閉門造車、沒有任何實用價值的籌劃也是“偽籌劃”。如某些稅收籌劃文章熱衷于照抄照搬國外慣用的一些稅收籌劃方法,這些籌劃方法往往忽略了國內外制度背景的差異,脫離我國國情而難以奏效。如果某些納稅人聽信 “偽籌劃”的忽悠而貿然采用的話,必然會招致稅務風險。
稅收籌劃是一種專業(yè)性強的理財活動,籌劃方案的設計者應具備相應的知識層次、合理的知識結構和足夠的稅務、財務、法律等專業(yè)工作閱歷。在媒體發(fā)文推廣的作者更需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廣博的專業(yè)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稅收籌劃在我國尚未達到成熟水平,從理論到實務方面要走的路還很長,應做的事也很多。所以,這就需要大家擦亮眼睛,分清籌劃與“偽籌劃”,用足用活稅收政策,進行真正的稅收籌劃,這樣才能為企業(yè)節(jié)約不必要的稅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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