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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作品加印或在報刊上連載取得的收入是否還需交稅

2004-07-22 11:32 來源: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對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fā)表同一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后再付稿酬,均應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并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為一次,按稅法規(guī)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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