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應符合什么條件?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4/07 10:52:00 字體:
  問:某公司是一家生產銷售商品混凝土及其制品的生產性中外合資企業(yè)。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制定的《技術改造固定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暫行辦法》(財稅字[1999]第290號規(guī)定)。允許抵免的設備必須是企業(yè)實施技術改造項目所需的,在批準的實施技術改造期限內實際購置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生產經營性機器、機械、運輸工具、設備、器具、工具等,且該設備必須是國內企業(yè)生產制造的生產性設備。此公司為加強企業(yè)技術設備改造,提高產品運送能力,決定購置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36.6米車載式混凝土泵車,價格265萬元左右。請問該設備是否符合上述抵免辦法規(guī)定條件?如何申辦抵免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4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zhí)行新<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2]63號)的規(guī)定,申請國產設備投資抵免,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購買國產設備用于的投資項目,如為2002年4月1日以前批準的,需符合老的《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或限制乙類投資項目;如為2002年4月1日以后批準的,需符合新的《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投資項目。

  二、該國產設備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999年7月1日以后,且以貨幣購進的未使用過的國產設備,不包括投資商作為注冊資本投資的設備。

  (二)是國內企業(yè)生產制造的生產經營性設備,不包括從國外直接進口的設備和以“三來一補”方式生產制造的設備。

 ?。ㄈ┦亲鳛楣潭ㄙY產管理的生產經營性(包括生產必須的測試、檢驗)機器、機械、運輸工具、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包括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

  (四)國產設備投資是指購買設備發(fā)票價稅合計價格,不包括按有關規(guī)定退還的增值稅稅款以及設備運輸、安裝和調試等費用。

  該公司應在設備購置后兩個月內,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抵免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外經貿部門項目批準書復印件、企業(yè)合同復印件、設備供貨合同及發(fā)票復印件、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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