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留學人員個稅可享受加計扣除

來源: 編輯: 2007/03/21 11:21:29 字體:

  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留學人員,其項目經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認定后,可與所在地稅務部門聯(lián)系,其在滬取得的工薪收入在計算個人應納所得稅額時,可按規(guī)定享受加計扣除。

  此外,經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辦公室認定的企業(yè)和科研院所等,通過合法手續(xù)聘用的持有《外國專家證》、《上海市居住證》B證或由上海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外籍專家證明等三種證明之一的外籍專家,備案后,聘用單位支付給外籍專家的薪金可直接列入單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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