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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怎樣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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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8 14:15:36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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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根據書立、領受印花稅憑證的不同,其納稅人可分別稱為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和領受人。對合同、書據等凡是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書立的憑證,當事人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各就所持憑證的金額納稅。對政府部門發(fā)給的權利、許可證照,領受人為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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