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員工午餐費要繳納個稅嗎
問:請問老師,外資企業(yè)員工的午餐費發(fā)票 財務做帳時借記“管理費用—福利費”,企業(yè)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這一部分是否需要納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zhí)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7]054號)文件的規(guī)定:“對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fā)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確認免稅。”
所以外資企業(yè)根據餐費發(fā)票實報實銷的餐費補貼如果是支付給外籍個人的,可以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yōu)惠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1994]第142號)文件的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p>
所以對于中國雇員取得的餐費補貼應該計入工資薪金所得中,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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