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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房產無償贈與侄女需繳納哪些稅

2010-3-31 15:22 尹磊 【 】【打印】【我要糾錯

  個人將產無償贈與他人,不僅涉及贈與人和受贈人雙方的利益,還涉及與之相關的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和印花稅等稅收政策和稅收優(yōu)惠。對于無償贈與房產的當事人而言,正確進行稅務處理的關鍵是要吃透相關的稅收政策,下面結合一個具體的案例進行分析和說明。

  張某是國內某大學的退休教授,子女長期定居在美國。張教授夫婦平時的生活主要由張教授的侄女小張照料。隨著年齡的增加,張教授夫婦的日常起居逐漸不便,為了更好地照顧教授夫婦,小張和丈夫從2010年1月開始搬過來和教授夫婦一起居住,實際上承擔起了贍養(yǎng)他們的責任。張教授為了表示感謝,2010年3月份決定將自己閑置的一套房產無償贈送給小張,簽訂了贈與合同并到公證部門進行了公證,贈與合同上注明的該房產的價值為50萬元。該房產系張教授在2007年購進的普通住房,當時的購買價為36萬元。

  贈與方需要繳納哪些稅

  按照《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fā)生應稅行為,應征收營業(yè)稅。但是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yè)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guī)定,個人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暫免征收營業(yè)稅。本例中,受贈人小張作為贈與人張教授的侄女,不在財稅〔2009〕111號文件指定的親屬范圍之內。如果能夠證明小張對張教授承擔了直接的贍養(yǎng)義務,則張教授并不需要繳納營業(yè)稅。

  如果不能證明小張承擔了直接贍養(yǎng)義務,張教授需要就房產贈與行為計算繳納營業(yè)稅。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57號)規(guī)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yè)稅。由于無償贈送屬于營業(yè)稅的視同銷售行為,因此同樣適用財稅〔2009〕157號文件的規(guī)定。不考慮相關稅費因素(下同),張教授需要繳納營業(yè)稅(50-36)×5%÷2=0.35(萬元)。

  本例中,張教授房產贈與的對象雖然是自己的侄女,但是按照現(xiàn)行法律的規(guī)定,侄女并不屬于直系親屬的范疇。那么,是不是意味著張教授需要就房產贈與行為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呢?由于對個人的房產贈與行為征收土地增值稅的前提是對房產銷售行為征收土地增值稅,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huán)節(jié)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規(guī)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因此,按照該規(guī)定,雖然張教授房產贈與的對象不是其直系親屬,但是張教授卻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此外,由于張教授和小張簽訂了贈與合同,根據(jù)《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張教授應根據(jù)贈與合同中注明的贈與房產的價值50萬元,按萬分之五的稅率于書立贈與合同時貼花25元。對于張教授而言,由于房產是無償贈與,并未取得任何所得,因此張教授不需要就房產贈與行為繳納個人所得稅。

  受贈方需要繳納哪些稅

  在本例中,小張作為房產的受贈人,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規(guī)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或對其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以及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情況,對當事雙方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除上述情形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此可見,財稅〔2009〕78號文件和財稅〔2009〕111號文件雖然各自所指的稅種不同,但是關于免稅范圍的規(guī)定卻大同小異。

  由于小張是贈與人張教授的侄女,不在文件指定的親屬范圍之內,如果能夠證明小張對張教授承擔了直接的贍養(yǎng)義務,則小張不需要就受贈的房產繳納個人所得稅。否則,受贈的房產則屬于小張的“其他所得”,小張需要按照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50×20%=10(萬元)。

  此外,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44號)規(guī)定,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小張應按照當?shù)匾?guī)定的稅率和受贈合同注明的受贈房產的價值全額計算繳納契稅,同時還要按照萬分之五的印花稅率于書立贈與合同時貼花25元。

  需要注意的其他問題

  如前所述,張教授和小張為了享受上述稅收優(yōu)惠,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國稅發(fā)〔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無償贈與不動產的,受贈人應當提交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述證明材料必須提交原件。即張教授和小張要提交3份材料的原件。另外,根據(jù)財稅〔2009〕111號文件和財稅〔2009〕78號文件的規(guī)定,張教授和小張還要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yǎng)關系或者贍養(yǎng)關系公證書原件,或者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yǎng)關系或者贍養(yǎng)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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