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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論

2006-02-20 00:00 來源:

  需要層次論是研究人的需要結(jié)構(gòu)的一種理論,是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h. maslow,1908-1970)所首創(chuàng)的一種理論。他在1943年發(fā)表的《人類動機的理論》( A Theory of Human Motivation Psychological Review)一書中提出了需要層次論。這種理論的構(gòu)成根據(jù)3個基本假設:1.人要生存,他的需要能夠影響他的行為。只有未滿足的需要能夠影響行為,滿足了的需要不能充當激勵工具。2.人的需要按重要性和層次性排成一定的次序,從基本的(如食物和住房)到復雜的(如自我實現(xiàn))。3.當人的某一級的需要得到最低限度滿足后,才會追求高一級的需要,如此逐級上升,成為推動繼續(xù)努力的內(nèi)在動力。馬斯洛提出需要的5個層次如下:

  1、生理需要,是個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如吃、喝、住處。2、安全需要,包括心理上與物質(zhì)上的安全保障,如不受盜竊和威協(xié),預防危險事故,職業(yè)有保障,有社會保險和退休基金等。3、社交需要,人是社會的一員,需要友誼和群體的歸屬感,人際交往需要彼此同情互助和贊許。4、尊重需要,包括要求受到別人的尊重和自己具有內(nèi)在的自尊心。5、自我實現(xiàn)需要,指通過自己的努力,實現(xiàn)自己對生活的期望,從而對生活和工作真正感到很有意義。

  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論認為,需要是人類內(nèi)在的、天生的、下意識存在的,而且是按先后順序發(fā)展的,滿足了的需要不再是激勵因素等。

  幾乎所有的介紹馬斯洛的書籍都這樣介紹他的需要層次論,但是,這實際上存在一定的不完整。馬斯洛本人的著作中對需要層次論作了更多的探討。首先,除了廣為人知的以上五種需要外,馬斯洛還詳細說明了認知和理解的欲望、審美需要在人身上的客觀存在,但是他也說明,這些需要不能放在基本需要層次之中。

  對馬斯洛的觀點存在著許多爭論。許多人從不同的角度批評馬斯洛的觀點或者提出自己的需要層次學說,但到目前為止,馬斯洛的觀點仍然是最被廣泛傳播的一種。比如,奧爾德弗(C.P.Alderfer)于1969年在《人類需要新理論的經(jīng)驗測試》一文中修正了馬斯洛的論點,認為人的需要不是分為5種而是分為3種:(l)生存的需要(Existence),包括心理與安全的需要( 2 )相互關系和諧的需要(Relatedness),包括有意義的社會人際關系。(3)成長的需要(Growth),包括人類潛能的發(fā)展、自尊和自我實現(xiàn)。奧爾德弗需要論,簡稱為ERG需要理論,與馬斯洛需要層次論的比較如下圖所示:

  這兩種理論的不同點是:奧爾德弗經(jīng)過大量調(diào)查證明,這些需要不完全是天生的。需要層次論建立在滿足——上升的基礎上,ERG理論不僅體現(xiàn)滿足——上升的理論,而且也提到了的挫折——倒退這一方面。挫折——倒退說明,較高的需要得不到滿足時,人們就會把欲望放在較低的需要上。ERG理論認為需要次序并不一定如此嚴格,而是可以越級的,有時還可以有一個以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