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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費用分配(material costs allocation)

2002-4-2 10:25  【 】【打印】【我要糾錯
    企業(yè)將一定時期所耗用的直接材料、間接材料費用按不同方式計入產品成本。其主要問題是分配原則、分配對象、以及分配方法三個問題。

  材料費用的分配原則 (1)直接計入原則。凡屬產品直接耗用的材料費用都應盡可能直接計入有關產品成本,凡不能直接計入產品的材料費用應通過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成本。(2)重要性原則。凡在產品成本成本中占有較大比重的,應該以單獨的成本項目“直接材料”列示,而對于那些比重較小的材料費用,即使是直接計入費用,為了簡化成本核算,也可將其列入制造費用,與其他制造費用一起進行分配。

  材料的分配對象主要指生產中消耗的材料費用由誰來承擔的問題。一般而言,基本生產耗用的材料費用應由基本生產各產品負擔,輔助生產消耗的材料應由輔助生產的產品或勞務承擔,各生產間馮及管理部門所消耗的各種間接材料應分別由制造費用以及管理費用等承擔。自制材料耗用的材料費用應該由自制材料成本承擔。委托加工所耗用的材料應由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承擔。

材料費用的分配方法 定額耗用量比例法、系數比例法、產品產量比例法等。在確定分配方法時,應盡可  能使分配標準符合實際,力求體現多耗用多分配、少耗用少分配的原則。現以定額耗用量比例法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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