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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yè)單位借入款項(loans non-profit organization)

2002-4-3 15:49  【 】【打印】【我要糾錯
    事業(yè)單位從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入的有償使用款項。

  分類 按貸款人不同分財政部門貸款、上級主管部門貸款和金融機構貸款;按償還期分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

  管理要求 根據實際需要和償還能力控制借款規(guī)模;堅持有償使用、到期償還。

  確認與計量 按規(guī)定設置“借入款項”科目核算各項借款(無論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根據權責發(fā)生制原則確認借款的借入償付,以實際發(fā)生數額計量,借款利息支出列為事業(yè)支出、經營支出。

  報表列示 在資產負債表中“負債類”下以“借入款項”項目列示賬面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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