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加強住房保障工程審計
如何讓中低收入家庭“居有所居”,加快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是解決當前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近年來,襄樊市審計局緊緊圍繞落實中央擴大內需政策,加大投資項目審計力度,通過對市區(qū)三個小區(qū)1950套新建保障工程項目的全程跟蹤審計,確保工程質量和價款結算,幫助1950戶低收入家庭圓了住房夢。
近兩年來,襄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住房保障工作,把“全市新建廉租房5.25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25.7萬平方米”列為“十大民心工程”,先后動工興建了樊城區(qū)大慶東路住房保障工程項目“清河春曉”、樊城區(qū)振華路住房保障工程項目“祥云小區(qū)”和襄城龐公路的住房保障工程項目“東城逸景”。項目實施以來,襄樊市審計局充分發(fā)揮監(jiān)督職能,嚴格按照該市2008年至2012年住宅暨房地產發(fā)展規(guī)劃中提出的“市區(qū)擬建設經濟適用住房110萬平方米以上、廉租住房不低于38萬平方米、經濟租賃房3.5萬平方米”的要求,協(xié)同房管、土地、建委、發(fā)改委等部門,加強與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采購等單位的同步跟蹤監(jiān)督,先后審減工程造價400余萬元。為保證中低收入家庭及早入住,今年以來,襄樊市審計局又組織力量對上述三處廉租房進行價款結算審計,采取財務審計與工程審計相結合的方法,財務審計關注資金來源、撥付、管理和使用情況;工程審計關注工程設計的合理性,工程變更、現場簽證、工程造價的真實性,通過審計,力促黨和國家的這一民生政策落實到位,同時為下一步的廉租房建設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健康發(fā)展。
針對審計發(fā)現的問題,襄樊市政府專門下發(fā)了《襄樊市市區(qū)廉租住房配建管理暫行辦法》,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此項辦法的出臺,成為該市增加中低價位、中小戶型商品房供應,進一步完善城鎮(zhèn)廉租住房制度、緩解中低收入群體住房難問題的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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