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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定點屠宰屠宰稅征收管理的通知

晉地稅待發(fā)[1998]9號

頒布時間:1998-11-2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各地、市地方稅務局:

  1996年我省實行了“定點屠宰,統(tǒng)一納稅”的辦法后,為加強屠宰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創(chuàng)造了有利條 件,定點屠宰場(點)屠宰稅已成為屠宰稅征收的重點稅源,幾年來屠宰稅收入高速增長,為確保地方財政收入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今年以來,部分地方定點屠宰工作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直接影響到屠宰稅的征收管理。為了繼續(xù)做好“定點屠宰,統(tǒng)一納稅”工作,提高定點屠宰場(點)屠宰稅的征管水平,做到應收盡收,促進收入的增長,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進一步取得當?shù)仡I導支持,搞好“定點屠宰,統(tǒng)一納稅”工作。各級地稅部門要主動向當?shù)攸h政領導匯報屠宰稅征收工作,引起領導的重視。沒有實行定點屠宰的地方,要同有關部門一起積極向當?shù)攸h政領導反映,爭取盡早實行定點屠宰;已實行定點屠宰的地方,要及時發(fā)現(xiàn)定點屠宰工作中的問題,協(xié)助有關部門及早解決。

  二、各地稅務機關要積極幫助定點屠宰場(點)建立健全帳簿,加強財務監(jiān)督和管理,防止因財務混亂造成屠宰稅的偷逃現(xiàn)象發(fā)生。同時,基層稅務(科)所要建立健全以自然村或定點屠宰場(點)為單位的屠宰稅稅源底冊,強化稅源管理。

  三、加大稽查力度,堵塞稅收流失漏洞。由于經濟利益的驅動,一些經營單位和個人將私居監(jiān)宰的生肉直接送往賓館、飯店、食堂、招待所等肉食消費單位,形成屠宰稅的流失漏洞,此現(xiàn)象已成蔓延趨勢。因此,各地、市、縣稅務機關一方面要積極協(xié)助有關部門加強定點屠宰的管理,加大對賓館、飯店、食堂、招待所使用肉食的檢查,堵塞私屠濫宰偷逃屠宰稅的銷售渠道;另一方面要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對非定點屠宰場(點)的稽查力度,對屠宰牲畜不申報或少申報的經營單位及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予以從重處罰,同時要繼續(xù)抓好協(xié)稅護稅組織的建設,堵塞稅收流失的漏洞。

  四、做好屠宰稅稅額的調整工作。目前,各地基本實行定額征收,但存在定額不一致的問題。在個別地市,縣與縣之間,定額相差較大,致使納稅人稅負不公、意見較大。因此各地、市要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對于定額不合理的及本地區(qū)各縣、市之間定額相差較大的,要及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測算調整,做到稅負合理、公平。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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