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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承受裝修房屋契稅計稅價格問題批復的通知

深地稅發(fā)[2007]320號

頒布時間:2007-06-18 10:26:48.000 發(fā)文單位: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各基層局:源自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承受裝修房屋契稅計稅價格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606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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