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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啟用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及相關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國稅發(fā)[2003]81號

頒布時間:2003-04-04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甘肅省車輛購置附加費征收辦公室: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啟用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及相關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22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具體啟用時間另行通知,啟用前繼續(xù)使用舊版車購稅完稅證明。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啟用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及相關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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