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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核定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的通知》的通知

贛國稅函[2007]36號

頒布時間:2007-01-30 10:20:17.000 發(fā)文單位: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縣(區(qū))國家稅務局:源自正保會計網校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核定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的通知》(國稅函〔2007〕87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計稅價格數據在省局FTP網:centre\流轉稅處\車購稅\總局下發(fā)最低計稅價格\2006年\四季度目錄下,請自行下載并做好數據替換工作。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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