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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印發(fā)《資源稅幾個應稅產品范圍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云地稅發(fā)[1998]14號

頒布時間:1998-01-1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云南省地方稅務局

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大理、個舊市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資源稅幾個應稅產品范圍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國稅函[1997]62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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