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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的通知

冀國稅外發(fā)[1995]79號 

頒布時間:1995-10-1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地國家稅務局:

  現(xiàn)將國稅發(fā)[1995]6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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