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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關于太原鋼鐵集團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

市地稅字[2003]7號

頒布時間:2003-01-0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西安市地方稅務局

市地稅碑林分局:
  現(xiàn)將《陜西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太原鋼鐵集團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陜地稅函[2002]330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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